公告日期:2017-08-08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8019 证券简称:金戈炜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发展需要,向江苏银行射阳县支行申请借款300万元,期
限一年,用途为采购原材料,关联方朱维艳为本次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朱维艳是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 8月 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补充审议向江苏银行射阳县支行申请授信贷款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维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4 名赞成,占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30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 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名称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东闸东
朱维艳 - -
河边5号4幢201室
(二)关联关系
朱维艳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43.24%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江苏银行射阳县支行申请借款300万元,期限一年,关联
方朱维艳为本次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朱维艳是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借款授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正常需要,是合理、必要的,可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告编号:2017-030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无不利影响,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且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