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兴业证券”)系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三泰特材,股票代码:838008,以下简称“三泰特材”或“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
2019年5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给予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特材”或“挂牌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新科技园长坑围139号第一栋二层厂房。
李伟群,女,1969年5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二、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如挂牌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挂牌公司的
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李伟群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主办券商已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向三泰特材及相关责任人传达了因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而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施纪律处分的决定的相关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三泰特材尚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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