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泰特材:公司章程
三泰特材资讯
2016-07-18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7-18

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三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SantaiSpecialMaterial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新科技园区长坑围139号第一栋二

层厂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

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

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包装材料、电子产品、塑胶产品、五金制品的生产。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

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