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优车: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的公告
神州优车资讯
2021-01-18 17: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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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1-18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8006 证券简称:神州优车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4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优车”、“公司”);



陆正耀,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良芸,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培强,时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



亓 琳,曾任公司监事、法务总监。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1 月,神州优车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收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沃”)67%股权,并不晚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控制了北京宝

沃。神州优车在 2019 年一季报和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未将北京宝沃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其少计资产比例分别超过 58.32% 和 64.05%。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神州优车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第三条的规定,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陆正耀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主导了注册成立长盛兴业、神州优车通过长盛兴业收购北京宝沃的整个过程,是神州优车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良芸负责神州优车的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是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其知悉并参与了上述违规行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时任董事、执行副总裁王培强、曾任监事、法务总监亓琳均知悉和参与了上述违规行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21-001



给予神州优车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陆正耀、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良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执行副总裁王培强、曾任监事、法务总监亓琳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公司及主要股东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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