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湖南前元智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46
证券代码:837990 证券简称:前元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湖南前元智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情况
湖南前元智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公告编号:2017-040)。定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8月10
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喻友红(持股比例
49.97%)提交的《湖南前元智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2017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2)》,提议在2017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增选汪熙舜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湖南前元智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46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董事由5名变更为6名,并增选汪熙舜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汪熙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拟修改为:《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董事长任期三年,
可以连选连任。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
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17年 8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喻友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7%。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喻友红的
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喻友红先生提交的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湖南前元智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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