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5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7988 证券简称:兆光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兆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 第一百八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 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 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
为。 为。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
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
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
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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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
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
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
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三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
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
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三、备查文件
《重庆兆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兆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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