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30
公告编号:2020-072
证券代码:837978 证券简称:金东方智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 年 9 月 29 日,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判断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对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该事项已于2020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拟申报 IPO 的需要,已经过董事会慎重考虑,
公告编号:2020-072
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已就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项与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已就该事项初步达成一致,并针对如后续股东大会表决时存在异议股东,公司已制定了有效措施以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大敏、刘力、黄新奎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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