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3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7974 证券简称:海诺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西海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基本情况
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最高额抵押贷款授信额度内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4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自2017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2日。上述借款业务以公司自有的坐落于山西省高平市马村镇陈村村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编号为:晋(2016)高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003号,抵押物评估价值人民币4,144,157.00元(大写:肆佰壹拾肆万肆仟壹佰伍拾柒元);晋(2017)高平市不动产权第0002429号,抵押物评估价值人民币29,828,632.00元(大写:贰仟玖佰捌拾贰万捌仟陆佰叁拾贰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2017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年度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0,000,000
公告编号:2017-04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议案的主要内容
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含)人民币叁亿元的授信额度,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
(二)2017年8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4,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议案的主要内容为: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鹏展先生及其配偶张晓女士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
(三)2017年9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股份质押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4,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议案的主要内容为: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鹏展先生及其配偶张晓女士为公司贷款提供股份质押关联担保。
在上述三个股东大会期间,股东对“银行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均进行过充分讨论并一致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在自查及券商持续督导时发现,相关决议中缺失《关于审议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因此,公司拟将资产抵押作为单独议案再次审议。
(四)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
公告编号:2017-044
票,弃权票数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银行抵押贷款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山西海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
(二) 《抵押合同》
山西海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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