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7968 证券简称:康韵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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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和通知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上述会计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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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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