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4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7951 证券简称:华映传媒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华映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华映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4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在取得相关江苏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江苏银行协商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申请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拟采取第三方的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冯岚女士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7-010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0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的申请需经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和江苏银行审批通过,不需要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映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映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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