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信股份: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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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1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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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5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机械设备维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设备维护;接受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维护外包服务;销售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核准为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后,相应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
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号 出资方式 出资日期
/名称 (股) (%)

1 刘广辉 26,250,000 87.50%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7 月 1 日

2 刘红娜 3,750,000 12.50%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7 月 1 日

合计 30,000,000 100% ——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449.375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均采用记名
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为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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