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滤器:公司章程
新乡滤器资讯
2023-05-17 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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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7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 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 25

第一节 监事...... 25

第二节 监事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29

第一节 通知...... 29

第二节 公告...... 30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4
第十三章 附则...... 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过滤产业园B1座。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净化环境、服务社会、诚信经营、追求卓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过滤设备及配件、过滤检测设备、液压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海水淡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炼油设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生产、加工及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及民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冶金设备、耐火材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并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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