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3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7935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律师事务所情况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8-015)中公告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温州)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改为聘请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二、公司变更律师事务所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10000747291758W
负责人:林锋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939号806室、807室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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