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7935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主 办券商:西部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增加,拟新购10辆混凝土搅拌车,价款总额为480万,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20%的款项96万。公司拟通过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384万元的方式支付新购10辆混凝土搅拌车所需的剩余款项384万元,同时以新购10辆混凝土搅拌车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84万元贷款抵押担保。本次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6.175%,公司董事黄飞豹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384万元提供担保。
黄飞豹是公司董事,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告编号:2018-017
《关于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情况:黄飞豹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黄飞豹 温州市瓯海区南瓯明园 个人 -
25幢901室
(二)关联关系
黄飞豹是公司董事,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黄飞豹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384万元提供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无特别目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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