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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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7-069
证券代码: 837935 证券简称: 创新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玲媚女士主持,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
网站上同步公告的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7-06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宜,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 《 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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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
展,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同时兼并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 2017 年第三季度权益
分派,具体内容如下:
经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披露,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06,760.03 元,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实施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向 2017
年 10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 共计增股 6,794,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97,000.00 元,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12, 209, 760.03 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40,764,000 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 共
计 增 股 10,191,000 股 , 本 次 转 增 股 本 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2
,018,760.03 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50,955,000 股,
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及公司各股东最终
确定的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
分派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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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宜,无需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宜,无需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宜,无需回避表决。
5、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
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通过慎重考虑,经与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并就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达成一致意见。前述
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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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宜,无需回避表决。
6、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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