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公告编号:2023-136
证券代码:837934 证券简称:神州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的议案》。
二、《关于更正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为了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
正,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相关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公司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3-136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更正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为了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进行更正,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相关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更正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的议案》。
综上,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强、文敏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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