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公告编号:2023-123
证券代码:837934 证券简称:神州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3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崔国华、罗绣云、谭庆、朱毅、温怀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 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中发行底价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123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及北交所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北交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部署,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发 展》等文件之规定,公司关于发行底价拟调整如下:原议案中“发行底价为 10.00 元/股”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志强、文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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