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图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图智能资讯
2023-06-05 18:52:2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6-05



证券代码:837932 证券简称:方图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东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潘丽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在 全 国 股 转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36)。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董事吴东亮、许忠、曹洁、张碧强、潘丽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在 全 国 股 转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37)。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董事吴东亮、许忠、曹洁、张碧强、潘丽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在 全 国 股 转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38)。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董事吴东亮、许忠、曹洁、张碧强、潘丽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2)若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在履行持有人会议审议、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应工商变更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份额及对应标的股票的限售和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