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大飞龙:关于终止对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于2023年1月5日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
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4月18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浙江大飞龙动物
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向不
持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
申请材料的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
定终止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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