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华融证券
关于陕西亚特体育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融证券作为陕西亚特体育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作出《关于对陕西
亚特体育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0]25 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目前仍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 对公司的影响
亚特体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之日,挂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已处于无人维护状态。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华融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督促公司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亚特体育未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陕西亚特体育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0]25 号)
华融证券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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