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06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于2019年12月30日与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F简称“凯龙洁能”
或“公司”)签署了《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辅导协议>(以F简称“《辅导协议》”),
担任凯龙洁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2020年1月19日贵局出
具了凯龙洁能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2020年4月14日东兴证券向贵局报送了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现就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