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7910 证券简称:汇清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
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
月 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定于 2017
年9月 19日上午 10时至 12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9月15日。
二、临时提案内容
2017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市万德
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占公司总股本76.15%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临时提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临时提案中提出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投资公司-深圳市汇清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的临时议案。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该临时议案提交董事 公告编号:2017-036
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此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临时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维护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设立全资投资公司深圳市汇清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注册地为深圳市(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元。
拟设立的全资投资公司需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拟设立的全资投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审查,截至 2017年9月7 日上述议案的提议人资格、
提议时间及提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具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9月4日披露的
公告编号:2017-036
《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3)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三、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设立全资投资公司-深圳市汇清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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