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4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7910 证券简称:汇清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
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
月 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定于 2017年 5月
16日上午 10时至 12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5月11日。
二、临时提案内容
2017年5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深圳市万德
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占公司总股本76.15%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临时提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临时提案中提出了《关于公司设立广东怀集汇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的临时议案。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该临时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 公告编号:2017-019
此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临时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在广东怀集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怀集汇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注册地为广东怀集县(以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 元。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需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审查,截至 2017年5月2日上述议案的提议人资格、
提议时间及提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具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4月25日披露
的《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2)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三、调整后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公告编号:2017-019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6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
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设立广东怀集汇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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