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9
证券代码:837906 证券简称:森纵教育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由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0 年 3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需要参加会议的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出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06 森纵教育 2020 年 3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委派的项目组严格执行准则,勤勉尽责,与公司的协议已到期,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综合评议并研究决定,不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审议《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公司因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与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解除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拟由大同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森纵艾德(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五)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为实现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顺利变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应由股东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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