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7905 证券简称:ST康倍得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
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052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倍得”),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中山科技园中鑫路709号。
王树明:男,1969年5月出生,公司董事长。
宋莉:女,1977年11月出生,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公告编号:2019-005
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康倍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王树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宋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9-005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及时向董事长王树明、董事会秘书宋莉做了通报。公司未来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和挂牌公司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严格履行《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江苏康倍得
公告编号:2019-005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052号)。
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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