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0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7904 证券简称:莫森泰克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认定依据如下:
2017年 11月 9日前,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00%,处于绝对控制地位,
并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日常经营管理上均可施予重大影响。
因此,认定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
二、变更前后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9日,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奇瑞科技有
限公司签署了《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并拟于 2017年 11月 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截至2017年11月9日收盘,本次收购相关交易已全部完成,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告编号:2017-027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芜湖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2%股权,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因此,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芜湖市国资委的控制,系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同时,为保持公司稳定经营,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芜湖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组织架构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以及没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计划。因此,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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