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华科技资讯
2023-04-13 16:59: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定价依据公允,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峰、王英兰
2023 年 4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