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定价依据公允,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峰、王英兰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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