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2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喆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198,2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6.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吕永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79,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吕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英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杜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2-013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淑俭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方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浩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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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和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3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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