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公告编号:2022-031
证券代码:837894 证券简称:祥云飞龙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杨龙 董监高 挂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京 0105 民初 86738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案号:(2022)京 0105 执 383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9 月 1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北京世纪天宇滤清器有限责任
公司借款本金 3000 万元(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给付 500 万元;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之前给付 1000 万元;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之前给付 15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2-031
2、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北京世纪天宇滤清器有限责任
公司利息(以借款本金 3000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2%标准,自 2017 年 12 月 2
日开始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3、如果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 1、2项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北京世纪天宇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上述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4、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杨龙就上述第 1、2、3 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向北京世纪天宇滤清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杨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6、双方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诉讼费 95900 元,由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份有限公司、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杨龙连带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公司正在委托律师与原告方律师对案件进行沟通、磋商,尽快妥善解决,消除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董事长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员,可能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人员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消除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公告编号:2022-031
务。公司将一直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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