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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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步云工控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常州市步云工控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并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推荐的
常州市步云工控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1)请公司结
合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科目和业务实际等,从日常经营和特殊事项处
理等角度, 对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进行同比
分析。(2)请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经营管理能
力等,对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进行分析,并说明是否存在资金短
缺风险及拟如何应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3)请主办
券商、会计师核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并就经营活动现金流及明
细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持续经营能力挂牌条
件发表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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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补充说明是否存有涉及挂牌条件、信息
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请你们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
盖章扫描页) ,反馈督查报告作为反馈回复附件提交。若涉及对公开
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
向我司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
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
误、疏漏、不实。
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
馈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反馈工作,我们将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部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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