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海通证券
关于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知悉,因受疫情影响,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鹏电气”)办公场所临时封闭,财务人员尚未复工,导致审计机构尚未进场审计,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知悉,春鹏电气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段宗鹏、董经春,以及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段
东超因借款合同纠纷等事项,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起,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内部沟通不及时,未能及时通知主办券商并披露相关情况,在
主办券商的督促下,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尚未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段宗鹏、董经春、段东超已不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主办券商多次提醒,公司尚未改选相关不适格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如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
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公司未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导致公司日常经营面临一定的困难,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春鹏电气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春鹏电气及时落实 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编制工作以及对相关不适格董事、高管的改选工作,并告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将面临的风险。同时,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海通证券作为春鹏电气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海通证券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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