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关于上海美沃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上海美沃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美沃医疗”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美沃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辅导机构现已更名为国投证券)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投证券与美沃医疗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投证券派出俞高平、龚洪伟、王佳伦、徐长浩、黄鲲、蒋力六位辅导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俞高平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俞高平、龚洪伟为保荐代表人。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已于2022年12月对美沃医疗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美沃医疗的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2023 年 12 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专门会议、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传达最新监管动态及国内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及时向公司传达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最新监管动态,例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使得辅导对象对于发行上市的最新政策和审核要求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同时,辅导小组向公司介绍了注册制改革近况,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展情况、上市条件,并探讨公司的未来上市路径。持续跟进公司融资情况,调查潜在投资者的背景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 2023 年度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辅导小组持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重点关注医疗器械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
3、了解公司业务与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对企业的核心技
术进行梳理并确定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应用,关注公司最新研发项目及成果转化情况。
4、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协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决策和治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投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根据美沃医疗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美沃医疗积极配合辅导工作的开展,与辅导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对于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在销售、采购、生产、财务、对外投资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相关要求的变化和提高,公司的治理及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公司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前期的辅导工作中,公司与辅导小组讨论后并结合具体业务活动对经销活动相关内部控制进行逐步完善。
截至本工作进展报告出具日,国投证券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对公司治理及内控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重点完善与经销模式以及研发活动相关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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