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亘峰: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宁夏证监局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公告
摘牌亘峰资讯
2022-04-29 16:09:5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7865 证券简称:ST 亘峰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宁夏证监局警示函行政监督

管理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郝宝玉、吴立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郝宝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吴立攀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1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2 月 9 日,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
整一案,并于 3 月 21 日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于 4 月 17 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
破产重整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九)项规定,公司依法进入破
产程序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在 3 月 21 日得知此事后,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前述规定。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郝宝玉,董事会秘书吴立攀未能勤勉尽则,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否有主要责任。

综上,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郝宝玉、吴立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坚决避免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2-013

类似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郝宝玉、吴立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 号)

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