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浦芯联: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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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15: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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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7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7827 证券简称:智浦芯联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智浦芯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公告编号:2017-013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



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3



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2017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



关的政府补助,列示于“其他收益”项目。本次变更对2017年1-6月



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379,198.98 元,“营



业外收入”科目减少379,198.98元,未对公司2017年1-6 月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智浦芯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智浦芯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智浦芯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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