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6
公告编号:2018-057
证券代码:837824 证券简称:仁歌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57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告编号:2018-026),于2018年9月19日对该方案进行修订并公开披露,现对该方案再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056)。
(二)审议《关于签署<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议案
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许富军、潘庆昆、毛关清、侯亮、吴旭东签署《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18-057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00-10:00
(三)登记地点:股份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010-85891584
联系传真:010-85890433转801
电子邮箱:hzq@renge.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的费用需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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