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70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人;
(6)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7)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88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1,034.29 万
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 69 家。
2、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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