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7 号),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192,8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8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74,882,304.80元(超额配售权行使后),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783,037.21 元(不含增值税)(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99,267.59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则成电子智能控制模组建
设项目。上述资金于 2022年 8 月 8 日之前全部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91 号)《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及(大华验字[2022]000525 号)《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1) 120,251,877.53
减: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 39,263,947.43
加:本期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 2,958,399.1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4) 83,946,329.24
(4=1-2+3)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账户 23,946,329.24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期末余 60,000,000.00
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09月28 日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为落实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根据该指引中的必备条款,2023 年 11 月 2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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