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837818 证券简称:中锐重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仑区春晓镇洋沙山西九路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慧荣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4年8月4日与浦发银行北仑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
授信合同,由于合同到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需要重新授信。
公司计划用位于北仑区春晓镇洋沙山西九路9号土地、房产进行
抵押授信,土地证号:仑国用(2011)第06820号;房产证号:甬房
权证仑(开)字第2011813998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1813999
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1814000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
万元,有效期三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额保证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大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由于合同到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需要重新授信。公司计划通过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信用担保,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2300万元,有效期三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实际担保金额以担保余额为准。
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已经2017年5月5日公司201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应丽琴、顔佩飞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向浦发银行北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大榭支行重新申请授信额度,需要由关联方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慧荣及夫人应丽琴、公司总经理张良夫及夫人颜佩飞提供担保。
其中,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慧荣、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提供担保已经2017年5月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属于追加王慧荣夫人应丽琴、张良夫夫人颜佩飞为公司浦发银行北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大榭支行重新申请最高额银行授信提供连带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担保余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浙江中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暨资产抵押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