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4
证券代码:837818 证券简称:中锐重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中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慧荣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4年8月4日与浦发银行北仑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
授信合同。由于合同到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需要重新授信。
公司计划用位于北仑区春晓镇洋沙山西九路9号土地、房产进行
抵押授信,土地证号:仑国用(2011)第06820号;房产证号:甬房
权证仑(开)字第2011813998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1813999
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1814000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
万元,有效期三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实际担保金额以担保余额为准。
2.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额保证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大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由于合同到期,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需要重新授信。公司计划通过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信用担保,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2300万元,有效期三年,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实际担保金额以担保余额为准。
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已经2017年5月5日公司201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应丽琴、顔佩飞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向浦发银行北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大榭支行重新申请授信额度,需要由关联方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慧荣及夫人应丽琴、公司总经理张良夫及夫人颜佩飞提供担保。
其中,控股股东宁波易通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慧荣、公司总经理张良夫为公司提供担保已经2017年5月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属于追加王慧荣夫人应丽琴、张良夫夫人颜佩飞为公司浦发银行北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大榭支行重新申请最高额银行授信提供连带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担保余额为准。
2.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因应立琴为王慧荣夫人,顔佩飞为张良夫夫人,董事王慧荣和张良夫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中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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