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辅导工作总结材料
二零二零年七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总结材料目录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六、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函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争光股份”或“公司”)计划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聘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其辅导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3 月向贵局递交了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国信证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贵局的监管下完成辅导工作。因此,特向贵局申请对争光股份的辅导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时间
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3 月报送争光股份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并获受理,至此开
始对争光股份的辅导工作,并于 2020 年 5 月和 2020 年 6 月报送了两期辅导工作
进展报告,辅导期为 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人员的组成情况
1、国信证券
根据国信证券与争光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作为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指派金骏、严凯、陶祖海、郑桂斌、刘晓亚、谢珣飞、周汝怡等 7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金骏为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辅导期内,承担辅导工作的小组成员勤勉尽责,针对发行人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开展辅导,取得了预期效果。
2、其他辅导机构
争光股份已聘用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在国信证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
三、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沈建华 董事长、总经理
2 汪选明 董事、副总经理
3 劳法勇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焕军 董事
5 金浪 独立董事
6 肖连生 独立董事
7 冯凤琴 独立董事
注:沈建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监事会成员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张翼 监事会主席
2 蒋才顺 职工代表监事
3 沈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