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0
公告编号:2020-057
证券代码:837767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并结合当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谨慎研究决定,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57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
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五)公司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雅飞
2、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美亚大厦 1603 室
3、联系电话:0571-86374310
4、传真:0571-86318656
公告编号:2020-057
5、邮政编码:310012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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