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华:关于公司收到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摘牌华材资讯
2021-09-01 16:49:57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9-01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挂牌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28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1、上述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019 年 4 月 9 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晏和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指定奉新县人民法院管辖。2020 年 6 月 30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
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破产重整事项仍未完成。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1、上述纪律处分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019 年 4 月 9 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晏和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指定奉新县人民法院管辖。2020 年 6 月 30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
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破产重整事项仍未完成。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