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4
ST 大华
NEEQ:837763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Dahua New Materials Co.,Ltd
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年度大事记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收到奉新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对江西
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
份有 限公司进行重整”。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
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之三《民
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 时通过全国企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引进
投资人予以奖励的方案》。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崇仁支行、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结
案件中,崇仁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 10 时
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子公司的房产、土地及
地上附属物,该项拍卖已完成,所得拍卖款为人民币 1939.31 万元,拍
卖款已分配完成。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9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32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40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张晓曜、徐铭、监事毛荣和、职工监事邹英朋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孙彬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琴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1)2019 年 4 月 9 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晏和申请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一案,指定奉新县人民法院管辖。2020 年 6 月 30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起对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破产重整事项仍未完成。
(2)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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