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路桥信息资讯
2024-04-22 21: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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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2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8,040,849.2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3,112,092.18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94,729,568.06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93,965,699.84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763,868.2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6,74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674,0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 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三)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利润分配后,采取股票分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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