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心堂: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决议公告
摘牌易心资讯
2021-12-20 18:23: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2-20


证券代码:837742 证券简称:ST 易心堂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易心堂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王淑贞、财务负责人钱周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选举陈伟
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18 日起
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止。陈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樊黎民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樊黎民女士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止。樊黎民不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钱周杰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钱周杰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止。钱周杰不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厉旭燕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厉旭燕女士继续担任董
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止。
厉旭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适用于非关联董事不
足三人的情形)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如下日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浙江浙信电脑有限公司采购电子产品、办公用具等日常用品预计总金额 100 万元;

2.向关联方嵊州越秀路陈氏炖鸭有限公司采购陈氏炖鸭预计金额 30 万元。
3.向关联方阿里健康大药房连锁(杭州)有限公司(原杭州易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仓储运输服务费等预计金额 1500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


浙江浙信电脑有限公司的法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伟,董事周余芳与陈伟为夫妻关系,董事陈熠与陈伟为父子关系;嵊州越秀路陈氏炖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应碧媚,关联董事陈伟、周余芳、陈熠、应碧媚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