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时代:公司章程(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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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 2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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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7

北京分享时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股东...... 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董事会...... 22



第一节董事...... 22



第二节董事会...... 24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监事会...... 30



第一节监事...... 30



第二节监事会...... 30



第八章投资者关系...... 32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36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0



第十三章附则...... 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分享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分享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唐家村47幢53-B4。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2259.592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生产经营,不



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翻译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广告信息咨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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