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奥特: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补发声明[2020-010]
华安奥特资讯
2020-07-02 18:01:1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7-02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7717 证券简称:华安奥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
事先告知书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奥特”)下述事项发生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公司对以下事项补充披露:

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
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0]125 号)。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业务规则不熟练,导致《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未能及时披露,现补充披露,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对于本次补充披露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