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奥特:首创证券关于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0/06/24)
华安奥特资讯
2020-06-24 18: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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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24


首创证券

关于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华安奥特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问题,缺乏必要的年报编制人员及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第一个
转让日起停牌。

截止本风险提示发布之日,公司尚未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存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无法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华安奥特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
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相关规
定,华安奥特如未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则存在公
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1、华安奥特如未能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则存在
被强制摘牌的风险。

2、华安奥特如未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则华安
奥特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违反《证券法》第 197 条的情形,存在受到相关行政处 罚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松壕

联系方式:0755-83299332

联系邮箱:lisonghao01@sczq.com.cn

华安奥特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悦红军

联系方式:13910327851

联系邮箱:chris.yue@haotter.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首创证券关于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盖章版
首创证券
2020 年 6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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