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7
首创证券
关于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华安奥特实际控制人之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悦红军于 2019
年 9 月 15 日未履行 (2018)京 0108 民初 69198 号项下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由于悦红军已为失信被执行人,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近期将选举新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被执行人的履
名称 行情况
(2019)京 0108 北京市海淀区 (2018)京 0108
悦红军 民初 69198 号 全部未履行
执 12452 号 人民法院
(3)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下:
(2019)京 0108 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2018)京 0108 民初
1
12452 号 法院 69198 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原告李文芳支付二〇一八年九、十、十一
月的利息共计一万二千元; 二、被告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前向原告李文芳偿还借款二十万元及利息(以未付
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自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起
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被告悦红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华安奥特实际控制人之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悦 红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华安奥特管理层将产生重大变动。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发现上述情况后,已督促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华安奥特董监高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首创证券关于华安奥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盖章版)
首创证券
2019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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