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837716 证券简称:ST 博鹏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出示警示函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董海兵 其他(收购人) 收购人
周春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杨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微 其他(公司股东) 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收购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47
2、股份代持。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2017 年 6 月 22 日,董海兵与 ST 博鹏实际控制人周春林、杨刚签订《收
购及重组框架协议》,约定周春林、杨刚将其所持 ST 博鹏 100%的股份以 1,580万元的价格分批次转让给董海兵。上述协议签署后,董海兵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ST 博鹏未及时披露法律意见书。
2、杨刚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11 月 14 日向董海兵指定的第三方孙微
转让 100 万股和 80 万股,周春林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11 月 27 日、11 月
30 日向孙微转让 100 万股、100 万股和 20 万股。孙微合计持有 ST 博鹏 400 万股,
持股占比为 25%, 其所持股份为代董海兵持有,构成股份代持且至今未能还原。ST 博鹏未及时披露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 6 月 23 日发布,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
则》(试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及《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 年 12 月 26 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博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董海兵、周春林、杨刚、孙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47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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